滁州市政府发文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3.05.2015  13:34

5月4日,滁州市政府印发《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滁政办秘〔2015〕64号),在全市深入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方案确定,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5月份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

方案明确,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章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主任吴经龙和市统计局局长池康任副组长,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19家市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查和总结验收工作。市政府将于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县域经济考核中统计工作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方案要求,活动以“三个规范”建设要求为重点,旨在通过活动进一步巩固“四大工程”建设成果,更加真实反映速度变化,更加全面揭示结构优化,更加有效监测动力转换,加快建成与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