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等市县局全面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6.09.2014  12:39

六安市局:认真贯彻省局部署,自8月下旬开始,组织精干力量对该局直管的21家大、中学学院(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院(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档案、索证索票台账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原料贮存、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要求学校食堂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及过期、腐败等食品,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等,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等。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监督检查面,有力地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芜湖市局:部署开展秋季全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对各类学校食堂(包括大学、高职高专、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黄山市局:召开了2014年秋季市直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市直管的学校分管校长及食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一要进一步增强学校作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和日常督促检查力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要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守道德底线,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三要明确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教育局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105家,核发营养餐供餐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45家,对1家不符合餐饮服务条件的学校食堂未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下发监督意见书58份。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及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广德县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近日对辖区内的校园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购进渠道、贮存是否符合规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加工环境卫生、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三防”措施(防蝇、防鼠、防尘)是否符合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