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废气重点污染源飞行检查监测工作

23.11.2017  17:09

为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污染源监测数据质量,10月底至11月中旬,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别赴马鞍山、合肥、芜湖、宣城、黄山、池州六市开展了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飞行检查监测工作。

结合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省站从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了四家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水泥企业进行监测,每家企业均监测一条水泥生产线的窑尾废气排放断面,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等。在飞行检查的过程中,同时开展了省站、地市站在同一监测断面的同步比对监测和质控考核,及对所测排放断面的达标情况的监督监测。为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监测过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省站携带标气,在现场和市站共同对仪器进行校准。

此次飞行检查监测结果显示,所测企业排放断面监测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地市站标气质控考核结果均合格,但在质控考核及技术交流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日常管理问题,如仪器设备维护不到位,日常质控措施不完善等。

因我省所有地市均有监测人员被抽调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测”工作,结合此次飞行检查监测,我站污染源室专门与地市参加京津冀执法监测的人员开展了技术交流,针对现场监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交换意见,确保后续轮次的执法监测数据质量。

今后,省站计划进一步加强全省废气、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飞行检查监测工作,加强污染源监测质量巡检,增加对地市站的业务指导和技术交流,面对执法监测日益增多的新形势,确保监测数据的合法、有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