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权副厅长率队对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进行专项督察

20.09.2018  09:36

      根据省委深改组2018年度重点改革督察工作要求,9月17日至18日,省民政厅副厅长高光权率队赴宿州、阜阳、淮南市,对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进行专项督察。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等相关同志陪同督察。

      督察组一行先后到宿州市博物馆、临泉县千里跃进大别山纪念馆、淮南市谢家集区文化馆等3家全省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示范单位开展实地督察,查看了队伍建设、活动开展、制度建设、示范作用发挥等情况,现场调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当地文明办、民政局等部门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的工作汇报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高光权副厅长在督察时指出,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赋予了民政部门行政管理职责,也对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规定,各级文明办、民政部门和公共文化设施成为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一个有机整体。尤其是近年来,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服务导向、创新供给方式,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成为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中坚力量,也是民政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点服务对象。同时,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要继续在规范使用志愿服务标识、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扩大城乡社区居民参与上下功夫。

  就下一步工作,高光权副厅长强调,要深刻认识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理解中华传统文化对志愿服务的意识养成,大力弘扬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时代新风,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切实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平台作用。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坚持寓教于志愿服务,寓乐于志愿服务,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服务阵地、提高志愿服务成效。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要以制度化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持久化社会化发展,要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提供规范专业优质的志愿服务;要繁荣志愿服务文化,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紧密依托城乡社区平台,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大力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模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通志愿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好志愿服务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宇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