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交警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1.10.2014  23:0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广西会议”和安徽省公安厅“马鞍山会议”精神,进一步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秋冬季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郎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自 10月1日 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共出动警力1058人次,警车26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606起,无证驾驶22起,酒驾72起,客车超员12起,有效地净化了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到位。大队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信息室、车管所、宣教、路面执勤中队人员组成,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整治期间,大队领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深入到各重点整治路段跟班作业,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村镇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大队结合农村实际,深入分析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对农村道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明确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整治力度。一是以各乡镇出行量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地区进行整治。二是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三是秉着公正、平和、理性的执法,得到了广大群众对民警的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三、联合多部门重拳整治。10月14日至16日,大队联合农机部门大力开展以整治变拖为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10月15日至16日,大队抽调民警与教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了一次针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8起校车超员。

  四、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源头管理。大队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大队会同县安监、交通、运管等部门加强客运企业监管。二是加强重点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落实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三是积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将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延伸至全县各镇,防患于未然。

  五、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整治中,大队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村镇、社区和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安全提示单、讲解一系列交通事故案例,展出宣传展板、播放教育录像等方式,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措施;同时向农村微型面包车车主发送农村交通安全提示,进一步提高农村微型面包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王贵华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