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四突出”集中开展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05.05.2016  19:28

  为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日滁州市工商局通过“四个突出”,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治理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现已立案4起。

  一、突出“三反”行动精准发力。一是开展反垄断执法行动。将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作为整治重点,查处反垄断典型案件;二是开展反限制竞争执法行动。以物流运输、商品流通、通讯服务、金融服务、公共交通运输等为重点目标,查处公用企业或依托行政权力的“红顶中介”实施限制竞争行为、搭售行为、滥收费用行为;三是开展反商业贿赂执法行动。将工程项目、医疗服务、医药购销、通讯等四大领域相关商业经营行为作执法为重点,查处一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治理行业“潜规则”。

  二、突出执法办案提升效能。一是狠抓大案要案。把竞争执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处大案要案上,为民发声、敢于亮剑,惩大恶、戒小过。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示范和推广,从普遍存在的问题中提炼出规范行业竞争行为的意见建议,增强竞争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发挥行政指导效力。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多种措施,深化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协作,由点及面,推动行业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三是扎实做好“回头看”。对已检查、已警示、已处罚的经营主体进行“回头看”,采取座谈了解、回访指导、突击抽查等形式,清除复燃苗头,遏制违法抬头;四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争取处罚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积极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及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借力借势破解执法难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与研讨交流,对全市市场环境形成监管合力。

  四、突出舆论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舆论积极监督的氛围。通过以案说法、发布警示信息和案件动态等一系列形式,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反垄断执法的宣传报道,对依法查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行动,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同时,大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工作成绩,树立工商部门良好执法形象,扩大行政执法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