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开展全省医疗(学)美容机构专项检查

27.03.2017  12:02

近日,省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对医疗(学)美容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医疗(学)美容机构专项检查行动。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对部分医疗(学)美容机构,从事整容、整形手术的医院、诊所等单位的常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明确了检查重点,即药品购进渠道、储存养护、票据管理、药品使用的合法性;二是要求各地制定对医疗(学)美容机构专项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检查到位、痕迹管理、信息公开;三是要结合专项检查,加强对医疗(学)美容机构药品管理的监督与指导,推进“规范药房”达标创建;四是要通过专项检查,实施对医疗(学)美容机构的风险评估,并将其纳入风险等级管理,最大程度地提高监管效能;五是要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同步启动调研工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辖区医疗(学)美容机构底数、药品、化妆品购进及索证索票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专项检查期间,对发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从业单位或个人,将登记在册,并以书面形式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处理。同时,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