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

21.09.2015  17:53
  9月15日至17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率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江洪、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昌、市水务局局长徐春雷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水务局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行政执法等四个方面的专题报告。江洪副市长作总结汇报,他用“五个新变化”概括我市近年水利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表示此次执法检查体现出市人大对水利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将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科学谋划“十三五”水资源管理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熊建辉主任就我市贯彻执行《水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法》执法检查,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生态文明等决策部署,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进我市水利建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他强调,首先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开展《水法》执法检查,就是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促进和支持市政府大力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动节约集约用水,实现治水保安、以水兴业、兴水富民。其次要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检查中要坚决维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总结水行政执法中的成功经验,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法治合肥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随后,检查组一行分赴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和包河区,实地察看水利工程建设和水政执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有关水务部门贯彻执行《水法》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