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开发商将一房多卖 法院强制搬迁腾退五套房

17.06.2017  01:52

6月7日傍晚,淮南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员依旧在搬迁现场忙碌着,某房地产公司在与购房者合同未解除及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未撤销的情况下,又私自将房子销售给另外的购房者,田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施行了强制搬迁,让大家看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

2012年11月,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8套公寓房,并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然后房地产公司为黄某办理了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因未能按期交房,双方于2014年12月签订退房协议书,约定房地产公司退款并解除网上合同备案单。因房地产公司未能到期如约退款,2016年3月,黄某向房地产公司发出解除退房协议通知书,要求房地产公司交房。因房地产公司一直未交付房屋,2016年5月,黄某起诉到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案件经过二级法院审理,判决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协助办理过户并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

2016年12月12日,黄某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执行标的8套公寓房在合同未解除及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未撤销的情况下,又私自销售给了另外的购房者,承办人对被执行人详细阐明法律规定,同时向其他购房户阐明了救济途径,经过反复工作,有5套公寓房仍未交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公安干警、基层工作人员,见证了整个强制搬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