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度省级以上及省级筹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结果的公告

05.01.2017  14:01
 

皖国土资公告〔2017〕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480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601号)等文件精神,全省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省级筹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现已按照国土资源部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完成了评价成果的技术审查、汇总分析等工作,现将省级以上及省级筹建开发区更新评价结果进行公告。

 

附件:1. 国家级开发区更新评价结果排名表(19家)

2. 省级开发区更新评价结果排名表(72家)

3. 省级筹建开发区更新评价结果排名表(52)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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