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开发区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0.05.2017  16:31

            2017年5月3日,池州开发区召开中央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推进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程国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区直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区属国有公司、流坡村和平天湖社区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程国清在讲话中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落实整改,全面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一要深化认识,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开发区要以此为契机,全力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补缺补差;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突出问题,抓好督察整改。对违法违规企业必须停产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对复杂环境问题,环保局应协助各责任单位,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对环境信访问题务必要核查准确无误;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二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开发区各部门要对照资料清单,抓紧收集整理近三年来全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资料,由环保局汇编成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区直部门和园区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理论,加强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环保意识;要认真全方位无死角地开展好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环境保护家底。区环保部门要建立起规模以上企业环保手续完成情况的台账,区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园区污水管网现状图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要建立环保联络员工作制度,成立环保专家人才库,指导企业抓好环保工作。三要充分准备,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要按照《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保障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迅速成立协调联络组、综合保障组、整改督察组。各工作组从即日起要按要求开展工作。四要落实责任,严明纪律抓好问责。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务必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讲政治的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做好督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发区纪工委和监察局要及时跟进,严明纪律,加强督察。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会上还传达了5月2日全市中央环保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学习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印发了《池州开发区省、市督察环境问题清单》《开发区环境信访问题清单》及《开发区违法违规项目摸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