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保护互斥?湿地大省江苏力破魔咒

28.11.2014  16:05
   中国绿色时报11月28日报道(记者  王旭东  王学东  通讯员  李祥)  经济发展速度快,开发利用强度大,生态保护是不是注定落后?湿地大省江苏正在打破这一魔咒,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对于江苏,湿地的价值非同一般。湿地占全省国土面积高达27.5%,湿地率在全国各省中居首位,虽属国土面积小省但湿地绝对面积仍排全国第六位。森林与湿地是陆地两大生态系统,对于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江苏,湿地是极其重要的自然生态资源,湿地保护对江苏全省生态环境改善至关重要。
  2003年“绿色江苏”建设启动后,江苏省将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重点、林业五大生态工程之一大力建设,开展自然湿地抢救性保护,实施退化湿地生态修复,10年来相继实施重要退化湿地恢复工程110多项,保护与修复湿地4.53万公顷,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由当初的8%提高到36.5%。
   湿地告急,大规模治理迫在眉睫
  “把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改善生态的重中之重是江苏的现实所迫和发展所需。”江苏省林业局局长夏春胜告诉《中国绿色时报》记者。江苏湿地类型多、面积大,拥有中国五大淡水湖中的太湖、洪泽湖等湖泊湿地,有亚洲最大的一块沿海潮间带滩涂湿地,还有长江、淮河、故黄河、京杭大运河等河流湿地,及里下河水网地区的沼泽湿地,另外还有大面积的水库、鱼塘、盐田等人工湿地,全省各类湿地达282.19万公顷。湿地在全省分布极广,大量自然河流、运河、人工沟渠及水利工程进一步加强了水体的相互联络,形成了江、河(渠)、湖(库、塘)、海等高度关联的湿地水网,影响着全省人民的生产生活。
  但是,江苏人口密度大,开发利用活动历史悠久,湿地受人为干扰历史长、强度高。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对湿地价值和功能长期忽视和保护管理持续不力,全省湿地生态系统长期面临多种威胁,全省湿地整体上呈面积逐步减少、生态质量逐步下降、生态功能逐步退化的不利趋势。
  “围垦湿地以满足各种用地需求,是自然湿地面积急剧减少的最主要原因。”夏春胜说。调查表明,由于围垦,近10年全省自然河流湿地减少9.77万公顷,湖泊湿地减少10.55万公顷;近30年来,全省有8个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消失,至今洪泽湖、骆马湖等重要湖泊非法围垦仍屡禁不绝,沿江自然滩涂大幅减少。
  湿地资源被蚕食的同时,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等各种来源的污染也汇集于此,经年累月而又疏于治理,水域污染逐步加重,湿地生态状况逐步恶化……
  湿地告急!受伤的湿地迫切呼唤彻底的治理。
   科学治太,打造湿地保护样板
  湿地生态系统一旦遭到破坏,将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2007年5月,我国第三大淡水湖——太湖以蓝藻暴发的方式,表达了对人类的不满。蓝藻使周边饮用水源遭受污染,百万无锡市民恐慌性抢水的场景令人记忆犹新。太湖蓝藻事件引起了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太湖流域湿地生态修复也由此受到各方的重视。
  为再现太湖碧波美景,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2008年,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成为江苏省生态建设攻坚战役,被视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重中之重”。
  太湖治理两步并走,一是去污染源。通过环湖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多种措施,减少入湖污染。二是实施生态修复。对太湖湖区实施生态清淤,在环太湖滨岸、重要出入湖河流、上游重要湖泊、山体等,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建设生态防护林带。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战略部署,江苏省林业局将太湖流域湿地恢复治理作为近年湿地恢复工作重中之重予以推进。
  大工程带来大行动。截至2013年底,江苏省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支持实施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83项,保护与修复湿地0.87万公顷,省级支持资金达4.1亿元。通过生态工程措施治理后的湿地,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自然景观良好,获得社会的好评。无锡太湖治理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湿地恢复国家示范工程。在湿地恢复工程的基础上,苏州太湖国家湿地公园、太湖三山岛国家湿地公园等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陆续建成,成为公众重要的休闲游憩资源。
  一条条生态防护林带、一个个乔灌草生态堤在太湖周边构建,滨岸挺水、浮叶和沉水等各种湿地植物带滋养着太湖,修复着生态……芦苇密布,茭草婆娑,菱荷相间,鱼翔浅底,如今浩淼的太湖,正让人们领略“水质稳中趋好”的生态风采。
   全面推进,夯实保护与修复的根基
  太湖之痛,让江苏警醒。太湖湿地生态修复的成功开展也使全省的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提速,从资金投入到组织机构,从法律保障到补偿机制,江苏省湿地保护与恢复“真刀真枪”。
  近年来,全省湿地保护投入逐步增加。省“绿色江苏”财政专项每年对全省各地湿地保护与修复予以大力支持,至今已安排资金约1亿元;自2008年以来,全省各地用于太湖湿地保护的资金约22亿元。2013年,省级生态转移支付专项对全省湿地类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予以补助,苏州、南京将重要湿地保护管理纳入地方生态补偿予以支持,其他各地在湿地水环境治理、湿地保护、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等方面的投入呈显著增加趋势。
  湿地机构不断得到加强。2008年,江苏省林业局成立了湿地保护站。随后,苏州市成立了湿地保护站,无锡市成立了湿地保护处,?扬州、常州、淮安等省辖市也相继成立湿地保护机构,为湿地保护与恢复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湿地保护与恢复不断走上法制轨道。据江苏省湿地保护站站长徐惠强介绍,2012年《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2014年《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相继颁布实施,使地方逐步实现依法治“湿”。目前《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送审稿)》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被列入近5年立法计划。
  “我们将争取像管理林地一样管湿地。”徐惠强说,2014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颁布实施,对生态安全红线区域范围内的湿地,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一类红线区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类红线区内严禁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所有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种种措施,加快了全省湿地建设步伐。到2013年末,全省已建成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建立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27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3处、市级和县级21处;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3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18处;建立湿地保护小区162处,保护自然湿地面积达75.7万公顷。
  “尽管近年来全省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才刚刚起步,仍任重道远。”徐惠强说。
  “太湖不治理,流到上海的水就是黑的;淮河、长江不治理,东线南水北调送到首都的水就不是清水。”徐惠强说,“我们虽先期治理了太湖,有了初步的成果,未来我们还期待对淮河流域湿地、长江流域沿江湿地的保护与修复的整治提上全省乃至国家生态治理的重要议程,确保‘一渠清水进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