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

10.01.2017  19:35

根据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批,改为通过强化事后监管对此进行管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备案制,是环评审批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简政放权、便企利民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增强业主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方便业主办事创业,而且能够使监管部门把重点放在对环境影响较大项目的管理上,提高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