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书香社会勿重“建”轻“用”

10.04.2015  12:2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这是继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倡导全民阅读”后,第二次将全民阅读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在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书香社会”。笔者认为,建设“书香社会”,必须在发挥政府指导职能的主导性的同时,着力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角的主体性作用,形成优势互补,打破长期以来由政府包办公共文化建设的局面,开门、开放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公共文化建设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为快速、协同、整体推进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开辟途径,真正实现以读者为本。
  建设“书香社会”,须着力于满足群众多样化阅读需求,否则就是一厢情愿。在这一进程中,各地有很多创新做法。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与四川新华文轩出版传媒集团开展政企合作,改变各区(市)县只建设一家文轩书店的现状,在全区人口较多的城镇布局社区书店,目前已达7家。同时,根据当地汽车产业工人聚集的特点,在一汽大众、一汽物流成都公司等企业建立“文轩公益读书角”,为企业员工开展“订单式”服务。
  从成效来看,这个探索是一次有益的尝试。目前全国各地都在进一步加大城市图书馆和农村书屋等基础建设,为广大群众阅读创造了条件,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人均图书拥有量”和“人均图书阅读量”的巨大反差。一些地方人均图书拥有量是佼佼者,但谈到人均图书阅读量却羞于启齿。究其原因,在于对图书室重“”轻“”,片面追求人均图书数量,而忽视阅读为读者服务这个根本。
  这种情况在农村表现得较为明显,一方面大量的图书“标配”到村图书室,而农村大量的劳动力进城务工,留在家里的老人、孩子和妇女居多,村图书室的书基本属于“有书无人读”的状态。另一方面,进城务工的年轻人对知识的需求如饥似渴,但他们在工作之余基本处于“想读没有书”的状态。社区的情况略好,但书不对胃口、有书无人读等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
  把读者放在首位,要突出因人制宜。建设“书香社会”,完善基层图书服务网络是基础。要充分调研、摸清读者需求,按照大多数读者需求来提供图书的类别和数量,尽可能满足个性化需求。还要充分发挥企业市场经营的灵活优势,开展政企合作,既能够弥补政府提供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不足,又能够避免政府“单打独斗”,有助于形成合力,让广大读者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