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树率队督查宣城环保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9.07.2017  02:00

7月24日至26日,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黄建树带队冒着40余度高温督查宣城市环保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对检查的宣城、绩溪和宁国市县环保局开展此项工作总体情况给予肯定,对进一步做好后续阶段的自查自纠特别是整改提升工作提出要求。

检查采取县级不听汇报、直接查看文件材料、询问有关事项、当面指出问题,市级先查看后汇报、再统一反馈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总的感到市县环保局对专项活动认真重视,及时开展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和环境执法与处罚等方面的梳理排查,纠正存在问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系列规章制度,一线执法和基层环保人员循法守规、廉政防范意识明显增强。但同时也发现存行政审批相关材料不完备不规范、整理归档滞后、批后公示不及时,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没有完全入库、存量资金安排不及时,行政执法“双随机”不够规范、使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偏少、县级移动执法进展缓慢等问题。

黄建树在检查结束和情况反馈后,要求宣城市县环保部门,持续深入抓好环保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真纠实改、巩固提高。行政审批,既要便企利民又要规范严格,既要讲时效又要把好关。要加快环保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管理,避免一些地方出现的资金“睡大觉”、项目“晒太阳”现象。加强环境执法“双随机”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能经得起检查;加快县区移动执法进度,按照国办56号文件要求,2017年年底前区县移动执法要达到80%。要大胆使用四个配套办法相关法条,加大查封扣压、按日连续处罚和移送移交力度,充分发挥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威力。同时,还要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省成立8个专项工作组将分赴各地进行督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情况反馈在即,希望高度重视,整合力量,抓好落实。

宣城、绩溪和宁国市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对检查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落实到位;要由此及彼、举一反三,继续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提升标准要求;要细化管理,规范运作,加强督导防范,为更好履行环保职能任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