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添3大国家湿地公园 分别位于肥西、庐阳和滨湖

20.11.2015  10:47

市民在滨湖湿地森林公园休闲。未来公园将有个新 “邻居”。(本报资料图片)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昨天下午,《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这也是我省第一部湿地保护方面的法规, 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了解到, 未来我省将有更多湿地公园, 市民休闲将有更多好去处。

我省将有更多湿地公园

“我省今年向国家申报了三河国家湿地公园(肥西县)、滨湖国家湿地公园(包河区)、庐阳国家湿地公园(庐阳区)。”省林业厅厅长程中才透露,这三大湿地公园的名称还没有正式敲定,不过国家正在组织评审,有望年内批复。

记者了解到,这三大公园的选址都是在省级湿地范围内,有着良好的自然条件。其中,庐阳国家湿地公园依托合肥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滨湖国家湿地公园将从现有的“滨湖湿地森林公园”处开始,一直向西延伸到“岸上草原”的位置。“这些湿地公园将组成大的‘环巢湖湿地公园群’,未来还会有更多有条件的县区加入进来。”程中才说,我省在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同时,还将完善周边配套的旅游设施,让其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

鼓励城市建设人工湿地

鼓励城市建设人工湿地,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根据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应当对规划区内的湿地进行规划控制,推进城市恢复既有湿地和建设人工湿地。据悉,我省已经编制了 《安徽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14~2030年)》,要求各市都要对湿地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更多的采矿塌陷区也将变身人工湿地。采矿塌陷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治理塌陷区水面、洼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塌陷区的积水区域建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

□亮点解读

坚守全省湿地保护红线

“落实湿地红线斑块范围,严守全省已划定的104万公顷湿地保护红线,坚决避免新的生态破坏,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程中才表示,将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安徽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划分技术标准,依法公布安徽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

实施一批生态修复工程

条例》明确,要加大对湿地保护的投入,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程中才透露,我省将实施一批适合流域特点的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尽快遏制湿地功能退化趋势。同时,开展湿地价值、承载力、环境损害和修复成本评估,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建立更加完善的湿地保护网络。

湿地保护纳入政府考核

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 湿地资源产权制度、 用途管制制度、 损害赔偿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生态补偿制度等。将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将湿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内容。程中才表示, 下一步将把湿地面积 变化和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变化等纳入政府考核范围, 用制度规范湿地保护与利用行为。

公布森林公安举报电话

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 对破坏、 侵占湿地的行为有投诉、 举报的权利;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发现违法行为的, 有权予以制止, 并向湿地保护管理部门报告。“村委会和个人发现破坏湿地的行为, 都可以上报森林公安。” 程中才说, 我省将公布各地森林公安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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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被喻为“地球之肾”,是自然界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在抵御洪水、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解污染物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最用。

目前,我省湿地总面积约104.18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7.47%,为全国湿地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建5处国家重要湿地、23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0处湿地公园,总面积46.4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3.33%,使全省约65%的自然湿地和70%~80%的湿地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根据《条例》,每年的11月6日为安徽湿地日。本版稿件由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 记者 叶晓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