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开展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 群众“满意度”自查

12.08.2015  11:08

 

合肥市庐阳区残联8月11日消息:近日,三十岗乡对辖区内的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对象进行电话回访,收集对象户对该项惠民工程的群众满意度,并根据回访结果进行自查自纠。 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是指在我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级以上的残疾人(含三级)均有权享受生活特别救助待遇。 三十岗乡在开展该项惠民工程时严格按照《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执行,并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程序,确保审批程序化。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严把“三关”:严把材料审核关,对申请书、“三证一本”(即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等复印材料进行严格比照,做到与原件一致。严把公示关,在受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示要求,进行“阳光”公示。严把审批关,在接收到申报材料时,村居委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公示工作。乡政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二是管理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数据。落实“一户一档”,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残疾人基本信息入库。三是发放资金,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工作人员每月对残疾人进行核查,及时对死亡、不符合享受的对象进行退档。在发放前确定救助人数、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账户,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及时打入救助对象账户并注明“残补”。四是加强监管,定期进行回访。工作人员一定要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对对象户进行电话回访,询问对该项惠民工程的满意度,对提出对象户提出的意见接受,并找出症结,给予解答,直到对象户满意。(庐阳区残联丁忠翠 崔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