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民政:突出“四大改革” 加快工作转型

19.08.2014  17:57

      近年来,庐江县民政局不断凸现改革思维,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把增强惠民政策落实能力作为工作的重点,围绕民生抓民政,抓好民政促民生,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改进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深化民政服务内涵。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起,出台《庐江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学习、考勤、奖惩、接待等各项制度;开展以“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幸福民政”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悬挂去向牌、设置身份牌、公开服务承诺等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出台《庐江县民政局局属单位管理制度》,规范局属单位人员聘用、考核、任免、交流、福利及财务等;在发挥自身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让各类主体在民政领域活力迸发。
      二是强化民生保障改革。民生工程是民政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以民生工程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在加快推进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自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农村低保已六次提标,城市低保已十次提标;五保供养标准每年按照10%增长,2013年7月起实施了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8000多名五保户全部购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出台《庐江县特殊大病医疗补偿救助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减轻特殊大病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改善了特殊大病家庭生活条件;对全县80周岁以上老人实施高龄津贴和长寿保健费制度;试点推行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养老评估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领域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强服务能力。
      三是创新社会管理改革。坚持树立“城乡统筹,城乡同治”的理念,统筹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扩大基层服务管理的覆盖面。将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放到改革社会管理体制高度去推进实施,引导广大村民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评估和民非单位塑造品牌活动,大力推广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加快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在民政全业务领域的应用,建立民政执法人员队伍,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是推动转型升级改革。进一步深化民政自身改革,实现民政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的转变,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已建成优抚对象、困境儿童、五保户、80周岁以上老人等服务对象信息数据库;实现思维方式从传统民政到现代民政的转变,进一步突破固守阵地,满足于一般性做好事、办善事的被动状态,着眼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思考谋划民政事业的发展,高标准建设了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完成了县级公墓选址规划,推动了17个镇(园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不断满足社会对民政工作不同层次的需求。

 

上报单位:庐江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