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多措并举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16.09.2014  10:56

    一是细化责任分解。出台《庐江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任务分工》文件,并将其细化成122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定了今后四年工作目标。

  二是加强责任制考核。出台《庐江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效能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出台《庐江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若干规定(暂行)》,明确了各镇、园区、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8项职责,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要严肃查处当事人,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推进议事机构清理。按上级纪委要求,对县纪委监察机关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清理出参与相关议事协调机构120个。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保留或继续参与16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04个,精简率达86.7%。

  五是规范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在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县、镇、县直单位纪委书记要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以后不再分管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