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四位一体”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19.06.2015  10:00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县着重从加强教育、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加大办案力度四个方面着手,构建四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突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理论学习,将其作为县委理论中心组、政府理论学习会上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先后安排集中学习5次,学习相关理论文章16篇。在年度各类干部培训班上,都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县纪委班子成员亲自为学员上党风廉政教育课。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突出“”。于2012年6月中旬至2013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清理确认各类职权45692项,绘制流程图38437个,排查风险点  51619个,制定各类防控措施26774条。通过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建立了廉政风险预防机制。

  三是加强制度建立,突出“”。在巩固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庐江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任务分工》、《庐江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若干规定(暂行)》、《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红白喜、参与赌博等纪律要求的通知》、《庐江县机关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庐江县改进工作作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办案力度,突出“”。近年来,我县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失职渎职案件,围绕民生政策的落实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查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退耕还林补偿款、危房改造资金、水利兴修等惠农资金发放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18件。先后查处环保系统、卫生系统、公安系统失职渎职案件7件。有效地揭制了腐败在基层的漫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