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

21.02.2017  10:10

日前,省局部署开展了2016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征集工作。今年的扶持项目继续设立“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3类。其中,作品需是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完成,面向各有关部门、社会企业、事业单位、播出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及个人征集。“优秀传播机构”需于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围绕重点主题和重要内容,有规划的传播了一批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各市局负责扶持项目的征集、初审工作,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上报省局,省局将进行集中评审,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再遴选部分优秀扶持项目上报总局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