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严“家规” 防“干扰”

13.04.2015  18:23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广德法院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注重学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相关规定,使全院干警增强遵守《规定》、贯彻《规定》、维护《规定》的自觉性,建立预防干预司法的“防火墙”,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法院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好《规定》的各项内容。

  深刻查摆问题。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使办案法官中立、独立的判断性思维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极易导致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该院要求全院干警结合自身工作认真查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的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辨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的情况等。同时,该院要求办案法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抓好全面、如实记录的环节,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该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对贯彻《规定》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各部门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动态督促检查。对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干扰办案的,轻则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确保《规定》能够严格、稳妥地得到落实,营造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环境。同时,该院将做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