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举措增加广大居民收入 激发七大重点群体活力
去年,安徽开发居家就业岗位21.34万个,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6.9万人,今年将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补助标准,尤其是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兜底保障。近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安徽正着力激发七大重点群体活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拓宽就业渠道,共享发展红利。
开发居家就业岗位21.34万个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自去年重点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以来,发展成绩斐然。在全省重点群体增收的带动下,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达到31640元,增速居全国第9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8元,增速居全国13位。
通过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省全年培养高级技师、技师6780名,高级工8.9万名。通过推进托底保障行动,开发居家就业岗位21.34万个,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6.9万人。整合资金11712万元,在全省92个农业县(市、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3024名。
为了促进技能人才增收,认定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给予每个10万元支持。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累计实施155户激励科研人员2899人,激励金额6.26亿元。
为了帮助小微创业者增收,对备案的20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建的35家各类市级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评价,并兑现奖励资金4760万元。促进困难群体增收方面,安排扶贫资金4亿元,支持建设5万户户用光伏电站,人均直接增收1067.57元。
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上调
今后,安徽将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比如,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补助标准,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兜底保障。
健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制度,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人员、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省财政支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均等化建设,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
创造更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吸引皖籍民工“回流”。对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组织当年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落实社会资本孵化基地补贴,为初创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或创业服务平台。
根据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省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城乡、地区、行业间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共建共享格局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