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发布2016年《马鞍山市环境状况公报》

12.06.2017  11:40

  6月5日,马鞍山市发布2016年《马鞍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平稳,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去年马鞍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74.3%,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9.7%,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3.8%,完成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马鞍山市全面完成19项大气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和23项水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全市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6186吨、5963吨,较上年降幅分别为12.2%、7.2%;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为775吨、105吨,较上年分别下降了3.7%、7.5%;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超额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

水环境方面,2016年,长江马鞍山段、采石河、雨山河、慈湖河、得胜河、裕溪河、姑溪河、青山河和石臼湖各监测断面(点位)水质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长江马鞍山段四个监测断面、青山河当涂查湾监测断面、姑溪河两个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为优。全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至去年底,全市已成功创建2个省级生态县、1个省级生态区、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26个省级生态乡镇、58个省级生态村。与此同时,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环境执法监管,去年马鞍山市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环保大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铅蓄电池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化工企业环境隐患专项排查、生物质发电企业专项检查、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秸秆禁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和县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整改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市环保部门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35家,查封扣押6起,移送行政拘留3起,移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起,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50起,共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8198人次,现场监察4345厂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528份,实施行政处罚80件,共计处罚金额666.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