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等五部门联合组织2015年青年创业园项目申报

23.09.2015  09:08

 

      为全面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团省委就开展2015年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印发通知。

      通知指出,符合《安徽青年创业园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创业园均可申报,申报园区名称必须含有“创业园”字样。创业园建设主体向市人社局提出创建申请,市人社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局、团市委联合推荐,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省人社厅上报申报材料,省人社厅组织省五部门对申报创业园开展实地查验,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创业园组织竞争性公开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创业园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安徽青年创业园”。

      通知还对申报材料、分类申报评审等具体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