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部署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31.03.2015  17:35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验收和指导工作,近日,黟县档案局、黟县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相关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在新建、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业主单位)要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于今年6月前完成项目档案登记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2014年1月—2014年12月31日已经竣工的市“十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要按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申报档案专项验收工作。2014年1月—2015年12月31日竣工的县级其他重点项目要根据规定申请及时档案专项验收。         《通知》要求,重点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单位、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通力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督促建设单位依法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的作用,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源服务。(谢东风)           (黟县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