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明确2017年重点工作

06.02.2017  20:38

近日,宿州市召开工业经济、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以及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市环保局局长卓传计在会上发言,总结了2016年工作,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

会议指出,2017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治理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扩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成果,加快秸秆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持续强化机动车环境管理,2017年要淘汰全部黄标车。持续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集中治理工业集中区水污染,年底前,现有各类开发区、工业聚集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要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2017年起,各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试点,推动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9月底前,市及各县区要编制完成本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基本具备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

二是全面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巡检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四个配套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做到不欠新帐、不姑息迁就。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快以环保“黑名单”制度为核心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按照“一企一档”原则,为重点监控企业评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对信用缺失现象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进行曝光的同时,在政府资金奖补、优惠政策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落实《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尽快制定出台全市具体细则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以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遏止对生态文明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