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2018年红盾护农行动

14.03.2018  16:21

  近日,省工商局印发文件,部署自3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红盾护农行动。

  省工商局要求各地要从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助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持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省工商局要求各地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红盾护农行动的各项工作。一要强化信用监管,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在农资市场监管中的核心作用,落实农资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双随机抽查、案件处罚信息公示等制度,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二要强化专项整治,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紧扣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农时,突出肥料、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等重点品种,以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集中区、问题易发多发的地区及市场为重点区域,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资集散地、仓储集中地、运销大户及乡村流动商贩,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要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打、高压态势,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农资市场中无照经营、线上线下销售假劣农资、侵犯商标专用权、制作发布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农资执法办案基础,加大农资案件查办力度,在农资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和实效上实现明显提升,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和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特别要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对农业生产危害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四要强化抽检作用,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依据职能、结合农时和本地农资使用特点,科学确定农资商品抽检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增强抽检“靶向性”,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程序合法。加强对抽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及时下架不合格农资,公布抽检结果,加强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群众从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商品,让农民群众放心消费。五要强化创建活动,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落实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化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管齐抓共管,促进农资市场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优质农资商品市场占有率,更好地推动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省工商局要求各地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培训及信息报送,确保红盾护农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