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6年红盾护农工作卓有成效

20.12.2016  18: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今年以来,宣城市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卓有成效,受到省局市场处的肯定和表扬。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局成立“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市场监管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各市场监管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责任人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宣传,送法下乡,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二是在市局红盾网站上大力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宣传,及时报道红盾护农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在省市新闻媒体、红盾网站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30余篇。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质监(市场监管)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执法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各地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向农资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发放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1000余份,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余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朋友和地方政府的好评。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不断完善“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积极引导严格督促农资经营者全面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和农资市场开办者的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建立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的预警防范机制,发现问题依法查处。二是制发《2016年红盾护农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行动内容,具体步骤,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以种子、化肥、农药三大类农资商品为重点,以“保耕种、护农权”为整治任务,严厉打击各类侵农害农违法行为。2016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52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975户,检查涉农网站63户次,开展网上巡查128户次。2016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35件,收缴罚没款38.11万元;取缔无照经营2户;受理消费者投诉8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近4万元,有力地规范了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三是抓好农资商品的抽检送检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中,共抽检农资商品290组,抽检不合格共21组。全市工商质监系统通过努力工作,不断加大“红盾护农”执法力度,抽检合格率不断提升,使我市农资案件逐年减少,呈现不断下降势头,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四、部门配合,权责一致,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开展春耕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我市各地按照农资监管职能分工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尽所能,各司其责,形成政府牵头、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等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参与、企业自律的农资市场监管格局。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等。各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周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市共聘请农资监督员50余名,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和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六、畅通渠道,构建网络,全力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市各县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市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