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14.11.2017  09:30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针对今年我省局部地区中晚稻受灾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 。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质量标准和质价政策,准确定等,既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收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稻谷损害国家利益,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等级标准的粮食必须收购。 二要妥善化解收储矛盾 。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仓容缺口调度,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务必解决好仓容问题,坚决防止因仓容不足出现“卖粮难”。 三要解决好不达标稻谷收购问题 。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大产销衔接力度,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帮助农民不达标稻谷找销路,促进农民减损增收。 四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要精准对接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预约预检收购,引导错峰、有序售粮。要为农民提供市场化收购信息服务。要统筹利用机械设备帮助农民烘干、整理稻谷,经整理达标后应及时收购入库。有条件的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点要减免烘干、晾晒、运输费用,主动上门收购贫困家庭稻谷。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11月10日

 

 

宿松县省级储备粮轮入顺利完成预验收
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根据规定,积极开展收购,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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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财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