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绘制2017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线图

10.03.2017  23:33

      近期,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2017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路径。
        一是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将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按照不低于30%的覆盖面,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覆盖面不低于60%。预计全省将有130万高龄老年人和25万困难老年人获得补贴。 
        二是分类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在城区,打造二十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按照不低于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强力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分级设立三个中心:县区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同时大力推动发展社区嵌入式中小型养老机构。 
        三是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对医疗机构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老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按照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给予支持;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站给予补助。到年底,力争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70%以上。 
        四是着力推动养老机构床位结构调整。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补助;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重点支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到年底,全省养老机构入住率不低于60%,其中失能老年人入住率不低于20%;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20%以上。 
          目前,省财政投入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亿元已经预拨到位。

上报单位:福慈处
信息作者:福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