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28.04.2018  16:11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

为大力推动我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促进全省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安徽省省级粮食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18〕270号),现就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达到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企业、以粮油为主原料的主食及食品加工企业(不含餐饮企业)。已获得“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的示范企业今年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的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粮油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3. 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4. 企业管理体系和质量体系健全,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产品质量问题。

三、奖补方式

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根据项目2017年实绩进行补助。已申报其他相关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单个企业当年申报奖励和补助上限300万元。

1. 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补助。主要对企业新购设备、生产线或工艺流程技术改造进行补助。

对企业2017年新购粮油生产加工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含,下同)项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2017年新购置关键设备金额的10%以内,补助上限为200万元。

对企业生产线或工艺流程技术改造升级投入300万元以上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2017年投入金额的10%以内,补助上限为150万元。

2. 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补助。对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2017年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50%以内,补助上限为100万元。

上述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补助类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补助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3. 专项奖励。主要对企业构建稳定的购销关系、主导制定行业标准、获得专利、设立销售网点、品牌宣传等进行奖励。

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构建稳定的原料购销关系(其中粮油加工企业2017年与农户签订5000亩以上购销合同,并符合优质稻订单合同收购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价格),以有收(采)购发票或收(采)购资金支付凭证的实际采购金额3%以内予以奖励,奖励上限为120万元。

对主导制定2017年度公开颁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与产业相关联的2017年国家授权的技术发明专利进行奖励,每项专利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最高奖励60万元。

对在本省境内2016年以来新设立并规范运营1年以上的粮油产品直营店、体验店、示范店等销售网点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300元/平方米以内,单个网点奖励上限为1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对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刊、电视、广播)进行品牌宣传的企业进行奖励,品牌宣传投入金额100万元以上奖励2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再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1.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粮食局、财政局报送项目申请报告、附表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发展现状、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据、创新举措、资金投入及来源、费用支出及成效分析)等内容。附表包括《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申报表》(附件1)、《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3)。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项目投资明细,设备购置清单、合同、发票,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合同、协议等)复印件,有关费用支出的银行付款凭证,对应发票或收据等复印件,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包括照片等。

2. 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现场核查,按规定程序报市粮食局、财政局。

3. 各市粮食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填报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将审核情况形成项目申报文件上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

五、申报要求

1.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申报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套取财政奖补资金。

2. 各市粮食局、财政局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汇总表(含电子表)和企业申报材料(扫描件)分别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粮食局行管处

电              话:0551-6287063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省财政厅经建处

电              话:0551-681504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2. 2018年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汇总表

3. 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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