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发布2016年省级环保科研项目立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19.04.2016  10: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2016年,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项目共立项13个课题,现就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及个人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原则上为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机关事业单位,不受理公民个人申报。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一个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省级环保科研项目课题。同时,如此前省级环保科研项目课题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此前省级环保科研项目课题延期一年以上,或者经过整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暂停一年申报。 每位科研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鼓励环保系统科研单位与其他科研院校或企业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能超过2家。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课题负责人职称证明、工作业绩证明。 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的填写说明进行编制。 三、申报单位评审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省环保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及电子稿请于2016年5月10日17时前送省环保厅科技监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查振林 联系电话:0551-62376555 电子信箱:ahhb0822  @163.com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702室 邮          编:230071  

附件:附件1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项目2016年立项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附件2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