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22.01.2017  16:33

皖农财〔2016〕188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水产、农机局),委属有关单位,省农机局:

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经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市县。为指导各地做好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四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实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会商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迅速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农业财政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各市在安排资金时,要向贫困县、重灾县和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倾斜;投向新型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要把带动贫困户作为支持的一个重要条件。各地要及时报送项目安排执行和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551-62656174,监督电话:0551-62666828。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   

皖农财[2016]188号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