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

01.08.2014  12:18
(2011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七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依据监督法和我省监督条例,拟定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八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力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全省旅游重大项目招商和建设情况、旅游业扩大开放情况、旅游整体宣传推介情况、推进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情况,我省旅游与苏浙沪联动融合发展情况,全省旅游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及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进展情况,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入园难”问题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规范办园行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有园上、上得起、有质量”的入园需求所采取的措施;当前制约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农业投入、农业生产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科技推广、耕地保护情况等。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情况;推进改革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内外监督,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完善司法制度情况;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提高审判质量,深化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基层保障情况;基层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的建议和打算。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检察院 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情况;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情况; 强化监督领导, 加强基层执法保障情况; 基层建设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 ,促进公正执法 的建议和打算。工作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饮水安全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05年8月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保障全省人民饮水安全的决议》提出的“经过七、八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好饮水安全问题”目标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落实完成好决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近年来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推动三大需求协同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以及我省“十二五”时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打算。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民族工作开展情况和我省民族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包括我省城市民族工作措施与开展情况、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我省“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对策。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徽省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徽省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徽省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徽省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耕地保护情况,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等,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检查建议安排在4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报告。有关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开展《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的宣传和实施情况。主要是: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制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情况;“十二五”期间,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将全民健身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纳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当前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等情况;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落实情况以及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情况等,以及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执法检查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向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报告。有关工作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饮水安全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加强专题询问组织工作,增强互动效果,提高审议质量;把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询问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改进工作。专题询问分别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予以配合。 五、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的报告 (一)听取省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省属企业基本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依法加强国资监管工作情况,转方式调结构情况,国企改革重组情况,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皖北地区加快发展、合芜蚌自主创新实验区建设情况,深化与中央企业合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听取省文化厅关于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落实情况,即: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中;建立科学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全面有效地保护文物情况;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情况;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听取省外办关于外事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我省因公出访、外事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省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听取省环保厅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农村饮用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整理情况,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关注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 信息来源:安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