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科院派员参加2017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培训

21.04.2017  19:29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精神,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4月17—18日在常州市委党校培训中心举办“2017年环境损害鉴定技术培训班”。此次培训对象主要为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技术工作人员,安徽省环科院派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规划院、北京大学等单位专家就生态环境损害技术,生态价值的评估方法、生态恢复的技术方法、生态损害评估—法律和案例等内容作介绍。本次培训提高了环境损害鉴定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增强了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工作机制的理解。省环科院作为全国首批十二家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之一,将按照技术培训要求,开展下一步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