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2017年民生工程全面有效实施

18.04.2017  19:03

      今年以来,定远县委、县政府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核心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财政投入,突出托底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全力推进33项民生工程。截至目前,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率39%,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30.2%,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完成率41.87%,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中的免费婚检项目完成率58.84%,其他各项民生工程正在快速有序推进。

      按照省委、省政府2017年民生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定远县实际,3月份,县政府印发了《定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在去年民生工程实施的基础上,对今年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整合,全面推动省级33项民生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县民生工程惠民成效。

      新增6项。把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纳入民生工程实施。

      提标扩面5项。对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5个项目的受益对象扩面,提高补贴标准。

      整合归并6项。原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合并为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项目继续实施。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合并为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提标扩面项目继续实施。原就业技能和新型农民培训并入新增的技工大省培训提升工程。通过上述整合,原有民生工程项目基本内容未改变,项目数减少6项。

      继续实施22项。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贫困残疾人康复、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2项民生工程。

      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市民生办的任务分解表,县民生办于3月中旬已经将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有关县直单位结合实际把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实施单位。县民生办印制责任状将在4月份全县民生工程推进会议上与各单位、乡镇签订,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全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快速有效实施。

      加大财政投入。经测算,2017年全县民生工程建设计划投入23.27亿元(社会投入部分正在进一步测算之中)。其中,中央、省、市投入资金14.24亿元,较上年增加38.52%;县财政投入5.76亿元,较上年增加96.59%。县财政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及时拨付。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合力推动全县民生工程建设,在全县形成财政撬动、多元化投入、人人参与、社会监督、合力推进、共建共享的民生工程建设格局。

      突出托底保障。结合扶贫脱贫工作,深入细致做好社会托底保障工作,注重过程管控,精准调度,精准实施。强化绩效考核和宣传引导,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做好常态化宣传,按季下达阶段性宣传要点,按月下达各单位、乡镇宣传任务,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开展走访活动,推行入户宣传“包保责任制”,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组织开展4月份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题访谈、政策解答等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送戏进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民生工程项目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全县民生工程建设。

上报单位:定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李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