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砀山县残联签订2015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02.04.2015  17:57

 

宿州市砀山县残联4月2日消息:为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县委、县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4项惠残民生工程。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砀山县残联与各镇(园区)残联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一、砀山县各镇(园区)残联按照《砀山县2015年度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实施方案》、《砀山县2015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加强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考核制度,确保实现2015年各项民生工程既定目标。二、砀山县各镇(园区)残联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工程、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贫困残疾儿童康复工程等惠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贫困残疾人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配合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60例,对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药物治疗费用补助,配合做好贫困残疾儿童摸底、上报、筛查等工作,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三、要建立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均衡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四、要按照县级民生工程相关政策,结合本镇(园区)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注重在操作执行中动态调整完善,确保补助项目基础数据核清,发放对象搞准,坚持“应助尽助、应退尽退,一个不假”的原则,各项程序走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五、要做好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六、组织开展民生工程专项检查,要自觉接受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综合督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2015年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七、砀山县残联按年度对各镇(园区)残联执行本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八、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砀山县残联和各镇(园区)残联各执一份。(砀山县残联 刘曼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