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落实2014年殡葬惠民工作

28.01.2015  11:16

      2014年,太和县出台《太和县落实殡葬惠民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旨在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体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民性、保障性、服务性的功能,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办法》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起,凡该县境内去世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三届”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艾滋病患者,在本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县殡仪馆办理殡葬服务的上述人员,不同程度地免费实行基本殡葬服务。
      太和县殡仪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截止到2014年12月底,太和县共减免五保户72人、城市三无人员2人、低保户299人、重点优抚对象11人,共减免金额近15万元。

 


上报单位:太和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巅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