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确定2015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19.03.2015  19:39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18日讯     2015年,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将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围绕“162”全省林业发展总体思路,主动研究和适应新常态,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搞好服务,全省林木采伐消耗控制在1324万立方米内,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增加180万亩和1600万立方米以上。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改革和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推动简化采伐审批程序、环节和下放林木采伐审批权限政策落实,探索试点集体林相对集中采伐、联合采伐和采伐权拍卖。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修订调研。修改完善占用征收林地附着物补偿办法,做好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相关工作。推动林业生态红线落地。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中涉林相关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管理。完善管理举措,强化监督,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从严控制公益林、有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修订完善林地审核审批办法和程序,合理使用和分配安排林地定额。全面启用《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和《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实行联网审批办证和网上监督。完成省级林木采伐系统运行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和完善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分区分类管理和利用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保障。完成“十三五”采伐限额和使用林地定额的编制工作。178个县市区全面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出台县级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办法并实施监测。力争内地市全面完成、三州全面启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进一步完善公益林数据库。指导各地开展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和国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开展木材流通清理整治,调整完善木材检查站布局。继续开展林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依法监管林地的职责,制订林地监督检查办法,组织开展省级使用林地监督检查。深入扎实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管制度,加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查办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配合国家开展林地、采伐专项检查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
  五是进一步搞好服务保障。继续支持天府新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做好占用征收林地的管理和协调服务。搞好灾后重建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支持和重点保障森林抚育、松材线虫病除治、重点民生项目所需采伐限额。(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