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积极筹备做好2016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

08.03.2016  10:45

当前,正值我省备春耕关键阶段,农资供应即将进入旺季,化肥市场价格低迷,备春耕期间化肥供应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为了满足春耕农业生产需求,真正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的作用。省社五项举措筹备做好2016年农资供应工作。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的重要性

农资供应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传统主营业务,“保质、保量、保供、稳价、服务创新”事关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大局。做好全省农资供应工作,对于增加粮食、特色农产品等主要农作物产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把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作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重要任务,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好春耕农资供应应急预案,努力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货源,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农资经营企业要加强农资市场和价格监测,全面掌握农资供需形势、价格动态和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当前农资供应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及早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应急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化肥储备和供应进展情况,协调好与农资经营企业的联系,保证质量,抓紧组织货源,加快调运,发挥农资连锁网点的配肥供应作用,确保农资供应货源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价格稳定,以满足全省春耕农业生产的需要。

三、实行诚信经营,保证农资商品货真价实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督促农资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与省内外知名生产企业建立购销合作联盟,推广应用科技含量高的名优农资商品,继续开展放心化肥进农家活动,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从供销合作社系统网络进入市场。要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全面实行信用卡制度,真正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要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举报奖励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开承诺经营农资商品的质量、价格、服务等内容,对违反承诺的予以严惩。同时,要积极配合工商、质检等农业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坑农害农。

四、加强市场监控,及时掌握市场供需动态

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农资经营企业要强化对农资市场的动态监测,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加强与基层经销商和农民消费者的交流与联系,认真做好需求调查,准确掌握春耕期间的消费需求和市场变化。加强产销衔接,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供应下摆情况继续实行十日调度制度,准确把握春耕农资市场动态,保证春耕期化肥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同时,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针对农资市场可能发生的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提高创新能力,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转变,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围绕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农资经营企业创新能力,推进系统农资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开展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农资经营企业要开展规模化、全程化、个性化服务,努力覆盖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全过程,逐步形成规模化、系列化、标准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是推进“互联网+农资”建设。农资物联网试点企业要加快推进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健全完善农资质量追溯系统,打造物联网大数据平台,促进线下实体农资经营网络与线上服务平台的有机融合,逐步实现农资物流管理智能化和农资服务精准化。

三是整合利用各方资源,促进系统农资网络有效对接。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加强农资集散地等重要节点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和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进一步改造、优化农资经营门店、庄稼医院等终端布局,做好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零距离对接,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资直供比例。

四是积极领办、创办或入股各类农民合作社。大力发展以“企业+合作社+农民”的方式开展农资供应服务,逐步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用庄稼医院、配肥站、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等网点,促进农资先进适用技术入田到户,解决好农资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