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强化2019年度警衔培训管理工作

25.12.2018  17:43

   

为认真落实厅主要领导关于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的要求,紧贴监狱戒毒工作实战需要,用好警衔培训载体,切实提高警衔培训的质量,日前省厅下发通知,就2019年度警衔首授及警衔晋升培训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高度重视警衔培训工作,坚持把警衔培训作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三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彰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培训的特色,紧贴监狱戒毒工作的实战要求,强化政治培训、技能培训和实战实训,认真做好训练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把省厅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各培训单位在课程设置、师资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要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要更加凸显监狱戒毒工作的实战需要。在培训管理上,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以及各监狱戒毒单位要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参加培训学员的管理与监督,各自担起学员管理的责任。省厅政治部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警务督察等形式,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最大程度形成培训管理的合力。

通知》要求,各培训单位要认真施训、严格考核,对在培训考核中体能考核成绩达不到《通知》规定要求的,一律作培训不合格处理。培训实行准军事化、封闭式管理,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精神,未经批准,培训期间一律不准离开培训单位,一律不准携带车辆驻校,一律在食堂就餐,一律不得在外留宿。

各单位要将省厅《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参训学员。

(厅人事警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