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环保局完成2016年度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15.09.2016  03:36

按照黄山市关于做好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黄山市环保局依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日前完成对权责清单的调整。

本次权责清单调整共涉及28个权力事项,其中变更要素权力事项19项,取消权力事项5项,新增加权力事项4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原来的48项调整为47项。同时,按要求编制了新增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和新增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