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粮食工作目标考核自查报告的通知

26.12.2018  16:43

各市粮食局:

根据《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粮食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皖粮人〔2018〕127号),请各市粮食局对照考核细则,对2018年度粮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自查,汇总2018年度基础数据和考核材料,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1.自查报告及附表,应概要表述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逐项反映各指标的完成情况。

2.考核指标的有关证明资料应作为自查报告的附件,按照指标先后顺序排列,并在自查报告中加以标注,标注格式为:“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之×”。

3.2018年度定量指标数截止2018年12月31日。

4.自查报告及附件、附表均报电子版。

联 系 人:柯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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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