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安徽省201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31.03.2016  11:38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29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30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等规定,我厅对受理的 201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国土资源厅联系,并将异议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至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联系人:李鸿浩 电话:0551-62553176

 

附件:安徽省201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表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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