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10.03.2017  23:33

          此次年检范围为2016 年 6 月 30 日前登记成立的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市民政局提醒,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逾期不参加年检的视为“不合格”。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评估等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还将依法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联系电话:2719631。

            年检内容包括,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根据章程开展活动、履行有关登记手续、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人员和机构变动、建立党组织及活动开展、党政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涉外活动等有关情况。年检程序分为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市民政局网上审查、下达年度检查结论、公告年检结果等5个环节。

            参加年检应提交如下材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医疗、教育、职业培训、养老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依法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信息采集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须携带登记证书正、副本,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换发赋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登记证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上报单位:宣城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市民间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