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挥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省商务厅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各市商务局对照示范创建规范(见附件1、附件4)组织企业和园区申报(省直管县报所在市商务局),初审通过后向省商务厅推荐。
(二)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
(三)根据评审情况,在省商务厅网站对拟确定示范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商务厅确认公布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名单。
二、申报材料
(一)各市商务局推荐文件;
(二)示范企业申报书(每申报企业一式五份);
(三)示范园区申报书(每申报园区一式五份,县、市商务部门在其中示范园区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推荐意见并签章)。
三、有关说明
(一)各市推荐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4个,示范园区不超过3个。
(二)2016年11月30日前,各市商务局将推荐、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次性报送至省商务厅,否则不予受理。
(三)以前年度省级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如需继续争创示范的,应按要求重新申报。
(四)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 基地 ,将优先从本次省级示范中择优推荐。
联系人:方长胜(示范企业);电话:0551-63540248
包世应(示范园区);电话:0551-63540004
附件:1.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
3. 安徽省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情况年报表
4. 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规范
5.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方案编写提纲
6.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请表
7. 安徽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入驻企业情况表
安徽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