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考核组来皖考核2015年度消防工作

17.05.2016  16:48

      5月12日至14日,以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李兆前为组长的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来皖考核2015年度消防工作。
      考核期间,李锦斌省长接见了考核组一行,李建中副省长出席汇报会和反馈会,并代表省政府汇报2015年全省消防工作情况。
      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我省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及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深入蚌埠、宿州两市,实地检查教育、民政、文物、安全监管等部门消防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抽查街道、社区、消防指挥中心和特勤消防站,以及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宾馆、商市场、化工企业等消防工作情况。
      考核组认为:安徽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一是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徽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将消防工作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大事要事来抓。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副省长李建中多次对消防工作作出专项批示指示,在省级领导层面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安全的浓厚的氛围。蚌埠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宿州市将消防工作融入文明城市、双优模范城等“16城”同创内容,全面推进落实。二是消防监管模式不断创新。各级政府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的消防工作定期暗访制度,并在全国率先推行行业监管“实名工作制”。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充分发动全省5.5万余名网格员,形成隐患的闭环治理。省公安厅明确将消防工作纳入“一村一警”、包村联系体系。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工作机制,成效显著。三是火灾隐患整治持续发力。2015年全省督改火灾隐患75万余处,查封2297处,责令“三停”1375家,拘留678人,形成了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省政府连续第9年、每年挂牌督办50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多措并举,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过挂牌整治、书面警示、媒体曝光等手段,按期完成省市县挂牌的280余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四是基础设施和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安徽省消防业务经费连续三年突破10亿元,2015年达到11亿元。全年新建消防站16座,新购消防车129辆,各类灭火救援装备5.3万余套。全年成功扑救火灾和处置灾害事故3.1万起,疏散和抢救遇险群众3.7万人,抢救财产价值3.6亿元。
      同时,考核组指出,安徽省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发展、社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二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三要坚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松懈;四要继续加大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伍建设力度;五要深化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六要认真抓好当前各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工作。
      李建中副省长表示,对于存在的问题,将迅速明确责任目标,加强跟踪检查,强化督导落实,做到立行立改、抓实见效。同时,安徽省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调研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考核组的工作建议和要求,深化省政府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统一部署要求,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夯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三位一体”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抓政策支撑,进一步完善消防法规体系,不断提高人员、装备、经费等综合保障水平;抓隐患整治,坚持依法严管、综合治理相结合,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剿火灾隐患;抓基础建设,强力推动城市消防站、消防水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通过坚持不懈地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