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档案局开展2015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30.11.2015  17:18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芜湖市镜湖区档案局于2015年11月10日开始对全区设有档案室的区直单位、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以及区属中小学进行一年一度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和年检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各单位按照档案行政执法内容进行自查,区档案局组成检查组按照从《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档案工作组织保障、档案馆室建设、设施设备配备和规章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第9号令、第10号令,落实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以及开展档案业务工作情况、电子文件归档及归档电子文件管理和移交、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档案移交进馆情况以及近5年内有机构改革或变动的单位在机构改革和变动后档案移交管理情况、依法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开展监督和指导情况等九个方面进行,在听取各单位档案工作情况汇报,现场察看档案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当场反馈档案执法检查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限时整改。

      本次检查进行一个月时间至12月10日结束,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