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完成2016年度国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20.09.2017  18:02

今年以来,省环保厅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运用“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对列入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计划的370家“国控”企业进行评价。评价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报、市县环保局初核,省厅复核、公示、终评等程序办理,并形成终评意见。其中,诚信企业138家,占37.3%;良好企业195家,占52.7%;警示企业23家,占6%;不良企业7家,占2%;不予评价企业7家,占2%。

为加强环境信用评价成果的运用,省环保厅通过省厅门户网站、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方式公布评价结果,同时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等部门通报,实现环境信息共享,推动实施联合奖惩。